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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 2017年09月21日 09时30分
  • 来源:环评科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92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921日-2017925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3-8262715

    真:0743-8263320                           

    通讯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

 

20179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花垣县民乐矿区兴银锰矿(锰矿E采区)9t/a资源开发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州环验[2017]

湘西州环保局

2017918

  • 作者: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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