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4 11:34:48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发布显示,湘西州吉首市1月21日至1月23日AQI为105至165,为轻到中度污染,23日12时起已连续21个小时AQI超过150,部分时段达重度污染。经预测,未来24小时内湘西州环境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根据《湘西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我州已经达到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报请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25年1月24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橙色(II级)预警管控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省、州应急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具体采取如下响应措施: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落实城市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一)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内应采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的措施;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三)施工工地按扬尘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二)在科学研判且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三、健康防护措施

(一)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旅游景区采取缩短户外开放时间、旅游限客和有序疏导等应对措施。

(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延期举行体育考试和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三)加强州、县(市)综合医院呼吸及心血管门、急诊就诊情况监测,包括就诊人数、就诊疾病种类、抢救、住院、死亡等情况。

请各县市和州直相关单位在橙色预警发布后在职责范围内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2小时内报送指令应急响应情况,每日9:00前,报送前日执行落实情况。响应情况可通过邮箱、微信、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至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田汉 18874366568  

邮  箱:1509593468@qq.com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4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