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通知公告

吉首市康洁消毒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结构减排认定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8 09:13:21 字体大小:



吉首市康洁消毒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结构减排认定资料已按程序向我局申报并通过审定,根据《关于加强污染物减排认定和规范排污权指标储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20〕32号)要求,现将详情予以公示。

一、企业基本情况

吉首市康洁消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洁公司)成立于2002年,地址位于吉首市大田湾肖家坪,主要从事餐具消毒服务,排污权证(2016第11号)所有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82吨,氨氮0.05吨,二氧化硫0.31吨,氮氧化物0.37吨。因租赁期已满,康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与湘西自治州泰鑫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2023年3月27日康洁公司向吉首市市场监督局申报蒸汽锅炉停用报废注销登记并获批,2023年10月康洁公司已自行拆除所有设备设施并向吉首分局报送关停报告,2024年4月吉首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同意关停吉首市康洁消毒有限公司餐具消毒生产线的批复》(吉政函〔2024〕23号),同意关停康洁公司餐具消毒生产线。

二、减排认定情况

根据减排认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相关科室对康洁公司结构减排认定申请资料进行了资料会审,经报局务会研究,同意根据康洁公司排污权证登载量认定其结构减排量,即:化学需氧量0.82吨,氨氮0.05吨,二氧化硫0.31吨,氮氧化物0.37吨。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本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  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欧阳芳

联系电话:0743-8224055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致电、信函等方式向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反映关于该减排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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