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工作动态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0 10:53:28 字体大小:


州委、州人民政府:

2024年,州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科学、依法、精准治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自觉坚持学法。一是加强原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带头学,以上率下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二是巩固全员参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组织全州生态环境系统546名干部职工进行行业学法,参学率、报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三是开展培训竞赛。制定《湘西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法治等培训重点内容和必修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参加行政执法及第二期“法检同堂”业务培训班。选派业务能手参加全省首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竞赛,以总分排名第二的成绩斩获“团体二等奖”,2位选手荣获“优秀个人”。四是抓实持证上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303人参考,207人合格,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法律理论知识。

(二)严格监管执法。一是坚持依法监管。制定《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5年版)》。梳理37项高频次和144项非高频次行政执法事项并及时公开。启动“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监管对象1918家次,全州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77件,受理信访投诉290件,发现并查处“两打”环境违法行为26起,移送行政拘留3起。检查第三方环保机构46家,查处弄虚作假机构2个,处罚金额47.8万元。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成立案件查处专项小组,由局长任总负责人,分为重点案件组和三个执法小组,对州内8县市实行“联县包片”,负责相关县市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信访投诉等工作督办督导。充分利用垂改管理制度优势,抽调分局执法人员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打消地域保护顾虑,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同时以查促学、以学促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三是全域推行生态损害赔偿。建成全省首个市州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全州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28件、办结409件,办结率为95.56%,达到省考核目标,是全省首个完成县市六类案件全覆盖的市州,办结率位居全省第一。永顺县25家采石场非法破坏林地及侵占农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获评第二批省级十大典型案例,湘西州生态损害赔偿“一拖一”工作经验获全省推介。四是完成林草行政执法事项移交。按要求开展林草行政执法事项移交,将部分林草行政执法事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内容。五是干部队伍力量不断提升。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全省生态环境技能比武等实战演练,先后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湘西州生态环境系统在省“两打”专项行动、省大气监督帮扶中荣获表现突出集体,3名参与人员获表现突出个人,在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中,11名参与人员全员受到部级通报表彰。

(三)实际工作用法。坚持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湘西州水质优良率保持100%,空气质量连续7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次排名全省第一。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守护蓝天”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帮扶整治工作,帮扶企业91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车检机构、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企业73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9份,立案查处17家。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14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27个“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76个。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整治任务54个。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3个。源头把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开展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完成企业整治5家。开展重点地块优先监管,依法落实调查和风险管控措施52个。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67个,排查治理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8处。四是不断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监管等工作,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174座,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182家,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6家,安全处置利用危险废物32.05万吨。高标准建设“无废细胞”,成功创建吉首首创公司为“无废工厂”、花垣十八洞景区为“无废景区”、保靖县人民医院为“无废医院”。五是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全州115个乡镇街道设立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基层力量进一步加强。六是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将28家守法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实施非现场检查,依法办理免罚减罚轻罚案件73件,减免罚款金额1482.31万元。96家省级参评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合格率为92.7%,9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218家州级参评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合格率达100%。

(四)绿色发展靠法。一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推动各县市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保靖县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涂乍河上榜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清单,凤凰县、花垣县十八洞村分别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评估。花垣县十八洞村“两山”创建经验入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二是实施林业碳汇。完善林业碳汇项目备选资源数据库,出台《湘西州林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森林固碳价值测算达4.67亿元/年。花垣县被确定为全省2024年度“湘林碳票”7个市县(区)应用先行区之一。龙山、泸溪、古丈县入选欧投贷款湖南森林提质增效示范项目。三是加强环境执法检查。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土污染防治及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各项法律制度有效落实。四是坚持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普法氛围,累计发布宣传稿件140余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送法入企”,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普法培训、送法进企,帮助企业扫除法规政策“盲区”,以优质的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压力增大。原来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垂改后成为州级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以州生态环境局的名义执法。因各县市分局无执法主体资格,委托执法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州局承担,加大了州级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管难度。同时,各县市分局处罚案件的复议、诉讼、非诉执行等环节都集中在州级层面,增大了州级层面的行政执法压力。

二是执法能力素质薄弱。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数量多、更新快,部分办案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缺乏对专业知识的常态化学习,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普法宣传不够新颖,内容较为单一,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习引领,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人员法治思维。

(二)强化规范引领,着力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聚焦强化科技助力精准执法,推进污染源分级分类执法、非现场执法不断深化,持续提升全州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水平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三)强化普法引领,着力提升参与热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广度,拓展宣传阵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科普和教育基地,促进普法内容与热点话题相融合、普法内容与群众实际生活相结合、普法内容与企业现实需求相同步。把握关键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在国家宪法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多领域主题送法,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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