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规划计划

2015年全州环保形势分析及2016年展望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8 00:00:00 字体大小: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是新环保法颁布实施第一年,也是全州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发展、攻坚克难之年。全州环保系统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环保厅工作部署,坚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重金属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一、2015年全州环保工作情况

   (一)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体环境质量整体良好沅水及其支流酉水武水流域11个省控以上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95.86%2010年提高12.3个百分点;全州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2%,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项指标考核,全州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7.1%吉首市空气质量PM2.5等6指标监测综合指数排名居全省前列,优良天数为312天,优良率为85.4%。

   (二)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2015年,通过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根据涉及的减排领域和行业,辖区13家水泥立窑生产线全部关闭,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项目50个全面完成,里耶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我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7952吨、3790吨、11165吨、9216吨,在2010年基数上分别削减5.93%,6.32%,23.01%,1.59%,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减排任务。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2015年,完成列入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重点项目25个,全面关闭水泥立窑生产线,完成4家陶瓷企业煤改气工程,实施天元建材、古丈南方、龙山成美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和粉尘治理,全州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7374淘汰和改造燃煤小锅炉272台。州景天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站在年前投入运行,各县设置了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窗口,共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4万多张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断完善。严格环评审批准入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把关,2015年审批建设项目25个,上报省环保厅审批12个,对7个涉及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民生工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全州共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17个,通过严格审批、规范验收,有效控制了新的污染产生。

   (五)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全面推进。结合城乡同建同治工作,积极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州推进,在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同意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的基础上,2015年,再获追加资金4400万元。全州共新建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21套,农村四池净化系统 10743套,三格化粪池15145 口,沼气池 46982口。新建乡镇垃圾集中焚烧炉153座,村级焚烧炉145座,户焚烧池9528口,建设乡镇垃圾压缩转运站39座。全州8县城区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垃圾进入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全州10个乡镇100个村被授予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六) 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2015年,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759人次,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1003家,将存在问题的229家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整治范围76家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完成了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对107家企业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措施,对41家企业采取责令停产,对39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措施3家,处罚金额179.9万元

    (七)环境监测执法能力不断提高2015,常规监测共获有效数据约14500个。圆满完成了全年8个点位的水质月报分析监测、2个点位的锰三角地表水水质监测、重金属专项监测、逢雨必测的酸雨监测等常规监测工作。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有条不紊。完成了27家国控重点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污染源企业52家次和重金属企业27家次;对129台套次在线监控设备开展了比对监测考核、质控样考核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八)群众环境诉求得到妥善处理。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开通了12369环保投诉电话和微信平台,拓宽了群众环境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5年,全州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651件,已办结646件,州本级共办理20件,已办结20件,全州未发生因环保问题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案件。州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3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

(九)环保宣传力度有声有色。2015举办首届环保摄影比赛共征得216位摄影作者1000余幅作品,评出获奖作品59幅作品从饮用水源保护、污染防治、公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州环境保护的新面貌和新成绩,受到省环保厅和公众的一致好评。认真组织开展六·“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吉首市团结广场、谷韵绿道广场,举行大型环保图片展,向公众进行环保宣传。通过新媒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微信平台,同步报道志愿者活动现场情况。

    二、2016年全州环保工作展望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综合监管执法实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我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率80%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96%以上;地表水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9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降低2%,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

1、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我州实际,草拟出台《湘西自治州水污染防治实施方2016-2020年)》,启动实施

2、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督促环保大检查153家企业遗留问题的逐步整治。加强有色采选、冶炼等行业企业污染规范化整治,积极推进花垣、吉首泸溪保靖等重点重点区域、流域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全面清理和关闭“十小”企业。矿渣淤积严重河段清淤疏浚、矿区废水处理回用、锌锰尾矿(渣)库规范闭库、重点企业废水处理提标改造为重点,加快实施“锰三角”湖南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以酉水流域、武水流域为重点,加强不达标支流综合整治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积极调整优化区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及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上游秀山、松桃入境水质监测监控,“锰三角”断面锰污染超标率控制在50%以内。

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整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布局,完成8县市城区和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快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开展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全面清理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保障城镇居民饮水安全。

(二)整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州推进。督促8县市按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整治任务。联合住建部门、农业部门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污水治理工作力度。启动酉水河流域垃圾治理,出台《酉水河流域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启动实施,严格监督管理与考核。抓好增量资金支持的26个重点整治村的环境整治。协助抓好26个传统村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设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集中收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服务体系。印发《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

2、继续抓好生态创建工作。结合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大力宣传和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生态文明指导各县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吉首市生态创建考核验收工作。积极争取生态创建“以奖代补”资金,提高创建工作积极性。

3、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要求启动我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三)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6%以上。

2、加强大气污染重点领域治理。加快工业污染和燃煤锅炉治理,实施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升级改造,加快淘汰吉首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实施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措施,确保完成下达年度淘汰任务。配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监管,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确保油烟和有机废气达标排放。

3、加快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建设。完成《湘西自治州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发展规划(2015-2025年)》,启动实施。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数量控制和社会化运作”原则,要求县市制定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环保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县市加快辖区内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建设,实行机动车环保标管理。对在本州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全面推行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制度。

(四)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

1、做好“十二五”总量减排总结评估按照《湖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对各市政府、各企业集团公司的“十二五”减排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编制“十三五”总量减排规划。分析“十三五减排形势,开展“十三五”总量减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并报请州人民政府下发《湘西自治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和任务,科学安排和下达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3、继续抓好结构、工程和管理减排。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前置的环评审批机制,推进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协调住建等相关部门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垃圾渗滤液处理、重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天然气站场和管网建设,实施清洁能源工程,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五)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1、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环境监管的层级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联动机制,县市年内全部建立公检法和环保联合办案机制,设立公安驻环保联络室。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

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运用,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2016年底前完成州本级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库建设和运用,将移动执法系统作为规范现场执法行为的主要手段,不断提高执法行为、执法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3、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运用新《环保法》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移送行政拘留四个配套办法”赋予的新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办力度,迅速处置社会公众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及恶意偷排偷放的热点案件、焦点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及时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后督察力度,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

1、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制定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按期完成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工作。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县市政府、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石油化工、水利水电、采掘等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业项目组织开展后评价。严格查处环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出台实施《湘西自治州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因企施策;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处理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年底前完成分类整治任务。

2、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升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监测、应急能力。加强核与辐射环境日常监管和监测,深入开展全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宣工作。加强固废(危废)申报登记等基础工作,逐步摸清固废(危废)污染底数。编制固体废物管理专项规划,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监督。加强和规范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3、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信息库。全面推进环境监察与应急标准化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突出抓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开展问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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