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生态环境部管理的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生态环境厅管理的省级专项资金、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工作,配合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州内相关义务。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统一管理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州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
(二)机构设置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本级内设科室11个包括:办公室(信访科)、科技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老干科)、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科、土壤和自然生态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生态监测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2人,实有人数7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环境评估服务中心、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所、州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本级为正处级行政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6.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65.64万元,主要是人员保障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9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7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65.64万元,主要是人员保障资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96.4万元,其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9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40万元,主要用于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项目审批后的监管;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物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方面;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1)、拟制并监督实施全州环境保护规章和技术政策。(2)、拟定全州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3)、对全州环境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4)、组织实施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州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州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5)、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州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6)、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州环保技术、产品的有关管理工作。管理全州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工作。(7)、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事项等方面,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19.13万元,主要用于全州8县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运收、暂存、处置的监管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30.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45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26.54%,主要是人员保障资金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8万元,主要是调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环保工作,人数100人,会议内容为环保督查工作;培训费预算12万元,拟开展环境执法、环保业务,人数600人,培训内容为环境执法及环保各项业务;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4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