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测

2016年3季度 废水01 吉首鸿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0 14:15:00 字体大小:

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吉首鸿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3季度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公示如下:

行政区

企业名称

监测点名称

执行标准名称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进口浓度(mg/L)

出口浓度(mg/L)

标准限值(mg/L)

排放单位

是否达标

超标倍数

备注

吉首市

吉首鸿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排口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6-7-13

氨氮

0.111

8

mg/L

0

PH

7.71

6-9

无量纲

0

生化需氧量

4.25

20

mg/L

0

化学需氧量

17.04

90

mg/L

0

悬浮物

15

30

mg/L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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