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凤凰县民族中医院新增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固废科 发布时间:2025-07-21 17:43:35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凤凰县民族中医院新增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8562807

项目名称

凤凰县民族中医院新增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

建设单位

凤凰县民族中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项目概况

凤凰县民族中医院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沱江镇,为改善凤凰县就医环境,凤凰县民族中医院拟整体搬迁至原凤凰县人民医院处,拟在原人民医院住院部DR机房改建成介入中心。建设内容主要为:将原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一层放射科两间DR机房及一间共用控制室改造成介入中心,介入中心包括手术室及配套用房,手术室设一间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简称DSA)机房。安装1台CGO-2100 Plus型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10.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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