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永顺县石堤镇羊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0 16:47:19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顺县石堤镇羊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23105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顺县石堤镇羊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湘西州永顺县石堤镇羊峰村

建设单位

永顺县勇潮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西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矿权调整项目,建设单位永顺县勇潮矿业有限公司,矿区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石堤镇羊峰村,地理坐标:东经110°523.352″~110°539.613,北纬28°5935.168″~28°5938.683″,开采区总面积约0.1012km2,保有建筑用灰岩矿575.5t213.14m3),其中控制(KZ)资源量357.3t132.34m3),推断(TD)资源量218.2t80.80m3),控制资源量占比为62.1%,设计回采率98%,设计矿山开采及加工规模30万吨/年,服务年限18.7年,开采标高+606m+528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分区开采,共划分为4级台阶,台阶高度12m,劳动定员22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12小时。建设内容不包括厂区外道路,主要为拆除重建加工区厂房,新建原矿、精矿堆场厂房、排土场等,依托并完善原有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产品主要为岩粉、机制砂、碎石。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万元,占总投资的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

()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车辆的清洗废水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设施处理后做农肥。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清理的土石方用于项目内回填和绿化覆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清运至当地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防治措施

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减速行驶,清洗后出施工场地,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散装易起尘物料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

二、运营期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开采区采用喷雾炮喷雾降尘、定时洒水降尘;加工区采取喷淋装置洒水降尘,破碎、筛分工序设置集气罩,通过布袋除尘器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设置全封闭皮带运输;矿石堆场封闭管理;厂内道路硬化,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污染防治措施

开采、加工区、堆场抑尘用水自然蒸发或渗透入矿石中,运输道路抑尘水自然蒸发,洗车废水经洗车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露天采区及排土场修建截排水沟、拦挡墙,扩建二级沉淀池到400m3,初期雨水经二级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爆破开午间休息时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运输车辆经过村民居住区时减速禁鸣。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厂区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原矿堆场、精矿堆场、破碎、筛分加工区作为一般防渗区。矿山剥离物、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运至排土场作为后期复垦使用,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及其沾染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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