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吨超细/纳米银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50吨超细/纳米银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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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吨超细/纳米银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湘西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盛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盛银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湖南省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中心地理坐标:E110.1325°,N28.2624°,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产50吨超细/纳米银粉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含配料釜、反应釜、物料泵、过滤器、超纯水设备、操作平台、蠕动泵、空气泵、气流粉碎机、液压升降分散机、真空干燥箱及配套实验室仪器设备等。产品主要为超细银粉(VC体系)34t/a、超细银粉(葡萄糖批次)16t/a,可用于电子、电气、光伏电池、军工等行业。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4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二)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的清水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或道路洒水,生活污水利用园区公共卫生间进入污水管网;施工工地边界用挡网、围幕布等将工地与外界隔绝起来,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以防止扬尘,运输车辆加蓬盖,出装、卸场地前先冲洗干净。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委托有关单位统一负责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以专门的容器定点收集,然后由专门人员及时运走处置,加强施工后期的绿化工作,施工结束后确保厂区内无裸露地面。 二、运营期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和筛分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产生,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反应废液、纯水洗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通过三效蒸发进行预处理,三效蒸发冷凝污水与设备清洗废水、乙醇分散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水解酸化+A/O生化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沅江;做好分区防渗,其中原辅料仓库、化学品库、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收集管沟、生产车间、三效蒸发器处理设施区以及事故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环保、低噪音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布置,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然后外售给相应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共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