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110kV白沙变电站110KV#1主变更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1 17:22:38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110KV白沙变电站110KV#1主变更换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85628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10KV白沙变电站110KV#1主变更换项目

建设地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湘西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朗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10KV白沙变电站110KV#1主变更换项目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碧翠路街道,主要工程为将1#主变(容量1×31.5MVA)更换为1#主变压器(1×50MVA);更换1#主变10kV进线母线桥导体;更换#1主变低压侧10kV并联电容器组1组,容量1×6Mvar。同时拆除原有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16m³,在原址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25m³的事故油池(与#2主变共用),本项目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总投资约360.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约2.77%,根据江苏朗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评分析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要求;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对材料堆场及土石方堆场进行苫盖;施工场地周围设拦挡措施,开挖作业避开雨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需分开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严禁随意堆放垃圾。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做好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噪声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的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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