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许字[2025]8号关于吉首市安美聚光广宜岛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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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州环许字[2025]8号 |
许可对象 |
吉首市安美聚光广宜岛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乾州街道人民南路教场坪3号1楼101-2.101-3室 |
法人代表 |
杨艳霞 |
许可内容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证书编号 |
湘环辐证[U2048]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16日 |
许可证有效期自 |
2025年4月16日 |
有效期至 |
2030年4月15日 |
发证机关 |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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