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关于拟发放龙山县平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9 16:33:35 字体大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湖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湘环发〔2022〕62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5〕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龙山县平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发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了相关审查,符合发证要求,拟同意核发三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就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龙山县平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发证内容。经营方式:收集、贮存。经营范围:HW02、HW03、HW04、HW05、HW06、HW08、HW09、HW10、HW11、HW12、HW13、 HW16、 HW17、HW21、HW23、 HW29、 HW30、HW31、 HW34、 HW35、HW36 、HW48 、HW49、HW50 (不含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超过10吨的工业源危险废物;对年产生总量或委外量大于10吨的工业源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总量不超过20吨的劳保用品、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荧光灯管、废铅蓄电池等 7种危险废物可进行收集严禁收集爆炸性、剧毒性的危险废物;严禁收集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以及成分不明的危险废物。经营规模:800t/a(以龙山县为主,限湘西州内)。经营期限:3年。有效期:2025年1月30日至2028年1月 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43-8562807

通讯地址: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文心路1号,邮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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