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许字〔2024〕67号关于吉首恒信健康管理门诊部申请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州环许字〔2024〕67号关于吉首恒信健康管理门诊部申请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州环许字〔2024〕67号 |
许可对象 |
吉首恒信健康管理门诊部 |
单位地址 |
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乾州新区人民南路(湘西州国税局对面) |
法人代表 |
刘超吾 |
许可内容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证书编号 |
湘环辐证[U2046]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许可证有效期自 |
2024年11月01日 |
有效期至 |
2029年10月31日 |
发证机关 |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