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州环许字〔2024〕63号关于凤凰县阿拉营镇黄合卫生院申请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1 15:15:52 字体大小: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州环许字〔2024〕63号关于凤凰县阿拉营镇黄合卫生院申请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州环许字〔2024〕63号

许可对象

凤凰县阿拉营镇黄合卫生院

单位地址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阿拉营镇新场村

法人代表

滕志红

许可内容

使用类射线装置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U3031]

许可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年10月11日

有效期至

2029年10月10日

发证机关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州环许字〔2024〕63号关于凤凰县阿拉营镇黄合卫生院申请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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