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州环许字〔2024〕57号关于湘西广慈康复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9 15:55:19 字体大小: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州环许字〔2024〕57号关于湘西广慈康复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州环许字〔2024〕57号

许可对象

湘西广慈康复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吉凤街道吉凤经济开发区(101 201 301 401 501 601)

法人代表

吴科

许可内容

使用类射线装置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U1007]

许可决定日期

2024年9月9日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4年9月9日

有效期至

2029年9月8日

发证机关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州环许字〔2024〕57号关于湘西广慈康复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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