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铁马洲矿区方解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古丈县铁马洲矿区方解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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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古丈县铁马洲矿区方解石矿开采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红石林镇铁马洲村和断龙山镇猛虎洲村境内 |
建设单位 |
晓光新材料科技(湘西)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内容为:项目为新建 10 万吨/年方解石矿开采工程,主要包括井下开采和地面工程。地面工程主要为工业广场、主井、风井、废水处理和排水系统和办公区,根据工业广场项目备案材料(古发改备案[2023]40 号):工业广场分两期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一、废气: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产生扬尘和汽车尾气。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湘西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施工期的大气防护工作,主要采取的大气防治措施为: (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按渣土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封闭式渣土运输车。渣土车要严格限制装载量,运送粉状建筑材料应加盖蓬布,防止遗撒。定时对施工场地特别是粉尘产生较多的区域洒水抑尘,可减轻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施工场地内,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应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硬质围挡,施工场地的水泥堆垛必须加盖蓬布;施工工地周围应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减少建筑物内部扬尘的扩散。 (3)合理选择建筑材料的运输线路,施工工地进出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易产生扬尘的散装物料、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闭式运输;在进行产生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废浆应当采用密闭式罐车外运。 (4)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需冲洗后方可出场,以免将泥土带入城镇市区。 (5)及时硬化地面或道路,干燥天气定期在泥土地面和路面洒水,防止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和渣土装卸产生的扬尘。 (6)采用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对设备和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与检修,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车辆尾气的产生。 (7)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同步做好绿化、场地硬化,避免水土流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大大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1)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及时运输挖方、及时压实填方,防止暴雨径流对开挖面及填方区的冲刷,从根本上减少水土流失量。 (2)施工场地应设立临时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砼浇筑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3)施工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在挖填施工场地周围设临时排水沟,确保暴雨时不出现大量的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局部应及时进行硬化处理,临时堆土场修建围挡护坡,避免因水土流失而造成区域水环境污染。 (4)基建完工后及时恢复场区绿化,防止水土流失造成水环境影响。 (5)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周边农肥,杜绝随意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可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防治施工时段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建筑施工单位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以保证其在正常工况下工作。 (2)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 22:00~次日 6:00 期间、中午 12:00~14:00 期间施工。 (4)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使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或对高噪声设备设局部围挡。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上述要求,使各阶段的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降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并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结束,因此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表土、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施工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工程产生的表土、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开挖产生的表土运至公司基地作为绿化用土;土石方及时用于场地回填和边坡回填、修整,无外排。建筑垃圾及时交由当地渣土办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2)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 (3)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4)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5)使用商品混凝土。对于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按用量进行配料,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 (6)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生态措施:施工期主要是对地表土层、植被的破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和减缓措施如下: (1)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施工中应尽可能减少对林地的占用,新建进山道路、材料堆放场等尽量利用荒地、闲地,以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土石方分类堆放和综合利用,表土用于工业广场和基地绿化,土石方用于工业广场建设。 (3)施工填筑的围堰及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废弃的泥浆应及时清理,防止沟渠堵塞。 (4)做好施工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开挖工作,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工业场地施工前应先在四周截排水沟,减少表土扰动后的水土流失,并应根据平面布置及早进行绿化以减少裸露地面,受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逐步恢复生态。 (5)尽量保留区内现有植被,对破坏的地段,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尽量减少绿地面积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及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在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恢复土地的使用条件。 (6)工业广场红线紧邻国家二级公益林,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严禁越界开发,并做好周边树木的保护工作。 (7)施工运输车辆尽量减少鸣笛,减少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运营期: 一、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井下通风废气、矿石转运扬尘、废石加工粉尘、设备运行废气、车辆运输废气等。 1、井下通风废气 (1)合理布置炮眼,控制矿岩的块度,减少爆破废气的产生,尽量避免和减少二次破碎。 (2)井下采用喷雾洒水降尘、湿式凿岩、控制铲装高度。喷雾洒水降尘措施主要用在抑制井下装矿工序、矿车运输、溜矿井抑尘。湿式凿岩是指用凿岩机打眼时,将压力水通过凿岩机送入孔底,以抑制岩尘产生和湿润、冲洗并排出产生的岩尘。在凿岩过程中,将压力水通过凿岩机送入并充满孔底,以湿润、冲洗和排出产生的矿尘,是凿岩工作普遍采用的有效防尘措施。合理控制铲装高度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3)强化井下通风系统,避免含尘污风进入井下作业场所。 (4)爆破作业不仅是产尘最集中而且是产生有害气体最集中的生产工序,且其产生的粉尘细微,自然沉降速度慢,因此,在加强通风的同时还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喷雾降尘;②采用水幕拦截降尘,水幕应遮断巷道的整个过风断面,并迎向爆破后的烟尘流喷射;③采用水封爆破。水封爆破以水炮泥填塞炮眼用以降低粉尘的爆破方法。 (5)在产尘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岗位操作工人应配备个体防护措施,如防尘口罩、防尘工作服和防尘工作帽等。 2、转运装卸粉尘 项目不设废石堆场和排土场,矿石和废石出井后运至北工业广场废石加工车间临时堆存,期间废石加工成碎石,与矿石一起每天由矿区运至公司基地。矿石、碎石转运、装卸过程会产生粉尘。废石加工车间为全封闭式钢结构厂房,可有效减少装卸和堆存的起尘;厂房内设洒水喷雾头和移动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同时,加强管理、文明生产,控制装卸高度,可有效减低粉尘的产生。类比同类工程,在采取以上措施情况下,粉尘量可减少80%,粉尘排放量为0.08t/a。对环境影响不大。 3、废石加工粉尘 废石在封闭的废石加工车间内破碎、筛分成碎石和粉砂,生产过程会产生破碎筛分粉尘、皮带输送机落料扬尘。项目在车间顶棚安装喷雾嘴对车间进行喷雾降尘,破碎后物料通过封闭式皮带输送至筛分机,破碎机和筛分机位于密闭罩内,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后由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密闭集气收集效率为98%,布袋除尘效率为 99%。皮带输送机落料扬尘可通过洒水抑尘,减少80%的粉尘量。 4、机械设备和矿车运行废气 机械设备和矿车燃料为柴油。项目采用农村电网供电,柴油发电机为备用电源,使用频率低,废气产生量小。矿车运行燃油废气主要是CO、NOx和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THC,此外产生运输扬尘。项目工业广场场地开阔,拟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2)加强机械设备和矿车保养和维护,确保燃油尾气达标排放;(3)开采巷道洒水抑尘、工业广场道路清扫和定期洒水抑尘;(4)工业广场周边进行植树绿化,选择对粉尘有吸附作用的树种和花草。在采取以上措施情况下,项目机械设备及矿车运行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井下采矿废水主要是湿式凿岩、井下洒水抑尘和巷道洗壁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是SS,水质类型与井下涌水一致,因此,采矿废水和井下涌水一并作为生产废水进行处理。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分别在I矿体+300m 水平及+250m 水平以及II矿体+300m 水平斜坡道与井底车场附近布设水泵房硐室和水仓。采矿废水和井下涌水经井下排水沟和水仓收集后,部分泵入主井口西北侧高位水池后回用于地面、井下采矿用水及消防用水;部分泵出主井口后,经主井口北侧沉淀池(2m 3 )沉淀后,经边沟自流进入北工业广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外排广潭河。 三、地下水 本项目以主动防渗措施为主,被动防渗措施为辅,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1、源头控制措施: 为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项目对井下涌水和采矿废水抽出至地面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广潭河;柴油和机油采用地面储存方式,柴油桶储存区设置围堰,机油桶和废机油桶放置托盘上,以便泄漏能够及时发现。 2、分区防治措施 本项目防渗分区包括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3、污染监控 根据地下水导则要求,本项目需设置 3 个跟踪监测井,用于监测场地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地下水日常监控监测。具体监测点位监监测计划章节。 4、应急响应 建设单位应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四、噪声 噪声治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声源;二是从传播的途径上控制噪声;三是接收者的防护。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如下: 1、设备噪声 设备噪声主要来自凿岩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破碎机、筛分机和输送机等。由于凿岩机、局部扇风机、水泵设在井下,故噪声源只对井下工作人员有影响。在井下凿岩等高噪声作业场所,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个人劳动卫生防护措施,如佩戴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等,作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并定期轮换岗位,以减少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空压机、柴油发电机布置是机房内,采取基础减震和建筑隔声的措施,空压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可降低噪声 20~25dB(A)。抽风机为轴流风机,采取基础减震的措施,可有效降低地面离心风机噪声。废石加工车间为封闭车间,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可降低噪声 20~25dB(A)。此外,可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防止由于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声等方式降低噪声的产生。 2、爆破噪声 爆破主要是在矿井内,土壤对噪声有吸收作用,再经过距离衰减对环境影响较小,主要是对工作人员的影响,要求加强劳动保护,佩戴耳罩。合理设计井下爆破强度,尽量采取相对集中的爆破方式,控制爆破频次,改善爆破方式,降低爆破脉冲峰压声级,将爆破噪声控制在较低程度和范围,禁止夜间爆破。 3、装卸作业噪声 装卸作业噪声为瞬时噪声,通过降低装卸料高度和合理安排时间来降低噪声影响。 4、运输噪声 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将对沿线居民噪声也有一定影响,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运输沿途村道涉及村民较少,且基本有山体阻隔,村道中与最近村民相距 40m;运输采用每天 2 班制,夜间不运输,在经过沿线村民点时,通过采取限速、禁鸣和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通过降噪设备、合理施工、合理布局等措施对噪声加以防治,可以减轻噪声对工作人员、运输道路经过的乡村等敏感点的影响。根据预测,项目南、北工业广场场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工业广场周边200m 范围内猛虎洲村民无影响。 五、固废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污泥、废石加工收尘、废矿灯、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机油桶和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矿井涌水和采矿废水沉淀后产生井下排水沟和水仓污泥、废水处理站沉淀池污泥,废石加工产生收尘,均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可回填采空区。 废矿灯为废锂离子电池,属于一般固废,暂存库房,定期外售给锂离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机油桶为危废,分区暂存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企业需按相关要求做好危废台账管理。 |
公共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