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永顺县龙洞溪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2 17:12:41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顺县龙洞溪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26405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顺县龙洞溪水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沅江三级支流龙洞溪下游小溪镇展笔村境内

建设单位

永顺县龙洞溪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 400kW(2×200kW),平均年发电量 50.36 万 kW•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站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计为 0.288m 3 /d(61.92m 3 /a),其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 、NH 3 -N、SS、动植物油等,产生浓度分别为 250mg/L、150mg/L、25mg/L、150mg/L、10mg/L。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水电站运行无生产性废气产生,仅有水电站厨房油烟。由于水电站工作人员人数较少,厨房仅设置1 个炉灶,油烟产生量很小,采用家庭式抽油烟机收集后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1)一般固废

营业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水电站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水电站格栅打捞垃圾、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等。电站劳动定员 4 人,年工作 215 天,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 0.5kg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43t/a。引水渠、压力前池等处设有拦污栅,该处打捞垃圾约 1t/a,这些垃圾以掉落进河流中的树枝为主,不涉及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并收集,定期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点集中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含油抹布约为 0.001t/a,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2)危险废物

营运期间电站设备运行、维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水轮机维修过程不发电,不产生含油废水,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油采用抹布擦拭,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电站有轻微杂质的机油经滤油机过滤后可再次投入使用,废油产生量约为40kg/次,属于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存入密闭容器内。目前电41站将其暂存于发电厂房内,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为防止运行期油泄漏,厂房设置了渗漏集油槽,厂房内厂房、旁通阀组、活动导叶接力器等装置的透平油系统均通向厂房集油池,以防备事故漏油。

4、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发电机、各类泵等生产设备均将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在 65~90dB(A)。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使厂界噪声降至 50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