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高坪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顺县高坪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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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永顺县高坪水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高坪乡高坪村境内 |
建设单位 |
永顺县高坪枯水电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设计装机容量200kw,年发电量38.58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地现状无市政污水管网,且由于生活污水水量较小,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房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本项目不设置食堂,营运期无生产性废气排放源。 3、营业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水电站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水电站格栅打捞垃圾、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等。 ①一般固废 本项目水电站工作人员为2人,按照人均产生1kg/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kg/d(0.6t/a)。项目挡水坝前端设置拦污杆,且在引水渠道入口、压力前池进口设置有拦污栅阻隔水中漂浮的垃圾,打捞垃圾约0.5t/a,这些垃圾以沿岸居民丢入河流的生活垃圾,以及掉落进河流中的树枝为主,不涉及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并收集,定期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点集中处理。 ②危险废物 营运期间电站设备运行、维修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水轮机维修过程不发电,不产生含油废水,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油采用抹布擦拭,废含油抹布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并与同行业的产污数据对比核算,废机油产生量0.02t/a,含油废抹布产生量4kg/a。 经过现场踏勘,本项目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未按危废管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进行安全转移和处置。因此,本环评建议企业建设独立的危废暂存间,并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转移和处置,签署危废处置协议,并加强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制度。 4、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发电机、各类泵等生产设备均将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在65~90dB(A)。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使厂界噪声降至50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