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山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州环许字[2022]18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州环许字〔2022〕18号关于龙山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州环许字[2022]18号 |
许可对象 |
龙山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 |
单位地址 |
龙山县兴隆街道狮子头(公安局三所合一院内) |
法人代表 |
龚鹏飞 |
许可内容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证书编号 |
湘环辐证[U6039]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年9月15日 |
许可证有效期自 |
2022年9月15日 |
有效期至 |
2027年9月14日 |
发证机关 |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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