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关于永顺县永茂镇中心卫生院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州环许字[2022]1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5 16:00:25 字体大小: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州环许字〔2022〕16号关于永顺县永茂镇中心卫生院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州环许字[2022]16号

许可对象

永顺县永茂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地址

永顺县永茂镇永茂居委会

法人代表

刘涛

许可内容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U7023]

许可决定日期

2022年9月5日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年9月5日

有效期至

2027年9月4日

发证机关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永顺县永茂镇中心卫生院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pdf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