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关于凤凰仁爱医院有限公司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州环许字[2022]1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5 09:09:47 字体大小: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州环许字〔2022〕7号关于凤凰仁爱医院有限公司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州环许字[2022]15号

许可对象

凤凰仁爱医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凤凰县阿拉营镇和平社区(镇政府旁)

法人代表

藤珈宙

许可内容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证书编号

湘环辐证[U3015]

许可决定日期

2022年8月25日

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2年8月25日

有效期至

2027年8月24日

发证机关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凤凰仁爱医院有限公司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行政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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