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锌酸废水、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锌酸废水、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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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锌酸废水、废渣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鑫海公司原废水处理站场地及周围空地,以公司现有工程离子交换净化工序产生的含锌酸废水、自产的铜镉渣及铁渣为原料生产一水硫酸锌,建设一条年产1.5万吨一水硫酸锌生产线,同时副产镉饼、铜渣等有价废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属补办环评,施工期环境影响已消除,未产生遗留问题。 该项目在施工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优化工程挖方和填方,尽量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减少土石方开挖量;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施工单位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未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禁止夜间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处理设施处理;施工产生的渣土一部分用于场地平整,剩余部分按泸溪县建设管理部门要求进行统一调配,用于城乡基础建设或其它工地作填方回用。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原料收集运输及贮存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使用的原料铜镉渣属危险废物,易在转运、暂存及使用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进入环境,对周围土壤、地表水体及地下水造成重金属污染。原料在收集运输及贮存中,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使用防渗、密闭式运输车辆,禁止不同类型的原料或其他物料混装运输,原料贮存场所须采取防风、防渗、防腐、防晒、防雨淋等措施,原料库周边修建截洪沟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具体环境保护措施见报告书。 2、营运期废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TSP、硫酸雾。该项目供热依托鑫海公司原有锅炉,排气筒高度满足相关要求,根据监督性监测数据,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中浸、酸性浸出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采用氢氧化钠碱性溶液吸收+18m排气筒排放方式处理,根据正常生产工况下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硫酸雾排放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干燥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尾气采取沉降室+水膜除尘+15m排气筒除尘措施,颗粒物排放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原料在装卸、贮存过程会产生的少量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具体环境保护措施见报告书。 3、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硫酸雾吸收废水、干燥工序尾气粉尘吸收废水、包装袋及滤布清洗废水、硫酸锌二次蒸发凝结废水等。酸浸酸雾采用氢氧化钠碱性溶液进行喷淋吸收,喷淋浆液循环利用,吸收了酸浸酸雾的氢氧化钠碱性溶液定期定量回用到中浸工序;干燥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吸收废水循环利用,饱和后回用于酸浸工序,不外排;硫酸锌二次蒸发凝结废水返回锅炉软水系统,不外排;原料包装袋及滤布、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车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 4、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由各生产设备、泵、风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限制使用噪声峰值超标严重的机械设备和车辆,优化设备布局,种植降噪植物,提高设备操作自控水平,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或置于室内,设备与管道之间采用柔性接头连接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浸出渣(铅渣)、铜渣、铁渣、污水池泥渣、废原料包装袋、石膏渣等,铅渣、铜渣、铁渣、污水池泥渣、废原料包装袋等属危险废物。铅渣、二次铁渣、铜渣作为有价废物外售,外售单位须具备本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污水池泥渣返回现有工程投料循环利用;废原料包装袋单独收集暂存危废间,交由供应单位回收利用;干燥及包装工序粉尘尾气采取沉降室+水膜除尘+15m排气筒除尘措施后,收集的尘渣回用到生产工序;石膏渣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具体环境保护措施见报告书。 6、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铜镉渣渗滤液或铜镉渣经雨水冲刷渗入地下,生产系统中各循环池、生产废水收集管道破裂导致废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体造成不利影响。原料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并进行防渗处理,库外设置截排水沟,废渣转运和车间内贮存过程中避免沿途撒落和露天堆放,原料实行分区存放,避免污染地下水。对生产系统中各循环池、生产废水收集管道等进行防渗处理,对生产废水收集管道进行防腐处理,加强管理和定期检查,项目生产废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具体环境保护措施见报告书。 7、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项目对土壤的影响途径为事故状况下,生产车间、原料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沉淀池等泄漏,通过垂直入渗的方式进入土壤环境,引起土壤物化等特性改变。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防止土壤污染,具体环境保护措施见报告书。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