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湘西供电公司110kV新城变电站110kV#2主变更换工程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国网湖南湘西供电公司110kV新城变电站110kV#2主变更换工程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1911186770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网湖南湘西供电公司110kV新城变电站110kV#2主变更换工程 |
建设地点 |
湘西自治州龙山县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湘西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更换原主变容量31.5MVA的#2主变为50MVA的主变,增容后总容量1×(31.5+50)MV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2、优化施工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确保该新建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场地、塔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应分层堆放,尽量用作绿化用土,回填时应分层回填。 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预防和减少纠纷。 6、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