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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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原生产一区厂区西北面,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 |
建设单位 |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51123.46万元,于酒鬼酒公司生产一区厂区西北面三区场地内建设生产三区二期建设项目。新建12栋混凝土粮食筒仓、3栋的酿酒车间、2栋坛子酒库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实现年酿造7800t优质馥郁香型基酒,储存基酒40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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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卸粮、筛分、粉碎粉尘(颗粒物),原料清蒸、摊凉产生的废气(水气+异味),酒糟拌谷壳工序、扔糟暂存过程时及储酒过程恶臭,蒸馏过程中有机废气(含醇废气)和出甑、摊晾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含醇废气),窖池发酵、出池过程中产生的发酵废气(主要为CO2)。本项目粮食处理在三区一期粮食处理车间进行,三区一期原料卸粮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筛分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玉米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酒醅蒸馏后出甑、摊晾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吸收处理,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 3、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吉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吸收清蒸摊凉及出甑摊凉废气的废水、高粱浸泡废水、原料清蒸后废水、蒸馏锅底废水、发酵黄水、原料清蒸摊凉水气冷却水等,其中高浓度废水(蒸馏锅底废水、发酵黄水等)经三区一期设置的沉淀池进行初级筛滤处理,再与中低浓度废水一并进入酒鬼酒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经过污水处理站“格栅+水解酸化+UASB+厌氧、缺氧+好氧+沉淀+除磷”工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吉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噪声。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是电机、引风机、鼓风机、冷却循环水泵、清洗水泵、排污泵等,采取建筑隔声、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降低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空壳高粱、料壳杂质、废包装、除尘器收尘、双轮底渣(废酒糟)、废机油。其中,空壳高粱、料壳杂质、废包装、除尘器收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双轮底渣(废酒糟)暂存于三区一期建设的酒糟暂存间,定期运至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酒糟处理车间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防渗技术要求分别对一般防渗区进行一般防渗处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按监测计划开展跟踪监测,按要求编制落实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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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