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二区酿酒车间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5 17:24:31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二区酿酒车间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26405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二区酿酒车间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坰河街道酒鬼酒公司原生产二区

建设单位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7669.65万元,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二厂区建设“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二区酿酒车间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对生产二区现有包装车间进行翻新修缮、增加酿酒设备,实现恢复产能,建成后预计年产基酒2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

2、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格栅+水解酸化+UASB+好氧+沉淀+除磷”工艺预处理达标后,经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吉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吉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是电机、引风机、鼓风机、冷却循环水泵、清洗水泵、排污泵等,采取建筑隔声、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空壳高粱、双轮底渣(废酒糟)、玉米粉碎收集粉尘、废机油、包装废材。其中,空壳高粱、双轮底渣(废酒糟)、玉米粉碎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双轮底渣(废酒糟)及时运至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酒糟处理车间生成酒糟粉;玉米粉碎收集粉尘、空壳高粱、包装废材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外包第三方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填埋场填埋。

5、地下水项目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在对污染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同时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发现污染源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水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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