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艾坪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顺县艾坪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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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永顺县艾坪水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艾坪社区 |
建设单位 |
永顺县龙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艾坪电站位于猛洞河中游,灵溪镇艾坪社区,1983年建成投产,引水式发电,原装机2×125kW,2016年完成增效扩容改造,装机容量2×160kW;2016年取得永顺县水利局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设批复(永水发[2016]4号),同年完成改造,现总装机容量320kW(2×160kW)。电站通过引水明渠引水发电,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引水明渠、电站厂房、升压站等工程,设计发电水头3.5m,引用流量12.6m3/s,设计年利用小时数4738h,设计年发电量120万kW•h,近2年年均发电量约100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员工较少,且都为本地居民,每天4名工作人员值班留守发电厂房,在站内食宿。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食堂运营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厂房傍河而建,与周边居民点间有+5m高差,电站发电噪声经距离衰减及电站墙体、后,传播至该居民点时有大幅度衰减小。同时电站运行多年来,无噪声扰民导致周边村民投诉事件发生,说明本项目未对声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目前生活垃圾与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在垃圾桶中,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根据专家复核意见要求,含油抹布、手套应按危废要求进行处理处置。打捞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采用油桶收集后存储于厂房内,由废油回收单位回收,目前无专门的危废暂存间,且接收单位无相应资质。因此本环评要求在发电厂房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单独用于存放危险废物,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湖南省永顺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艾坪水电站)》,电站整改的主要任务为完善合法合规性手续(环评手续、土地相关手续);根据核定生态流量,改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进行泄放,并开展生态流量监测。“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确认艾坪水电站通过利用水轮泵机坑在坝首段靠近河道侧底部开凿泄流孔,洞口设置闸门下泄生态流量。同时采用动态视频在线监测方式,在坝下游选择监测断面,在艾坪电站厂房外侧安装摄像头,监测断面适当清淤,实时监测生态流量水位。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