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湖南省花垣县大脑坡矿区铅锌矿396万t/a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5 09:10:00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花垣县大脑坡矿区铅锌矿396万t/a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23105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花垣县大脑坡矿区铅锌矿396万t/a采矿工程

建设地点

花垣县花垣镇团结片区大脑坡

建设单位

湖南志弘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花垣县大脑坡矿区铅锌矿396t/a采矿工程位于花垣镇团结片区大脑坡,大脑坡铅锌矿采矿权范围由45个拐点圈定,总面积10.1774km2,开采高程+460+80m。项目为铅锌矿开采工程,地下开采,主要建设内容为:矿山开拓系统、巷道、垌室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开采规模为396t/a,服务年限为40年。本项目不含配套选厂、尾矿中转库等内容,配套选厂、尾矿中转库建设需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做好项目营运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水为井下涌水、生活污水。本项目矿井正常涌水量5110m 3 /d,部分用于生产外,还有剩余4710m 3 /d需要外排。本项目矿井涌水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本工艺对重金属离子去除效果较好,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井下涌水排放可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及《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14)标准。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

2、做好项目营运期间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工程主要气型污染源为井下通风废气、矿石堆存、装卸、运输扬尘。井下通风废气由井下采矿量及开拓工作面的大小决定,由于井下作业产尘点均采取了洒水喷雾降尘措施。运矿道路除矿山公路外都为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不易起尘。

3、做好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废石、尾砂、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含油抹布。采矿废石进行出售;60%尾砂进行本矿区井下胶结充填,剩余 40%尾砂通过充填站,充填李梅矿区 22 采区铅锌矿采空区,共需 3 年即可完成相关治理工程,在治理工程完成后,尾砂输送至新建尾砂中转库进行暂存,待后续尾砂进一步综合利用或矿区服务期满后,全部回填于矿区;生活垃圾在矿区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点,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做到安全处置。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量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进行井下冲填;除铊工艺产生污泥属危险废物,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矿山平均每年会产生一定量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矿山设置一处危废间,专门收集暂存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4采场井下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爆破、通风、运输、井下水泵排水等生产过程,噪声值范围为100-120dB(A),工程对这些噪声的处理主要采用消声、减振等措施。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矿山严格控制地表工程活动范围,规范采矿行为。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及工程设计的相关要求在固定场地堆放采矿产生的废石,防止大面积的土壤、植被受到影响。采区游建设截洪沟,对道路两侧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及时复绿。关闭矿山完成闭坑后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及矿井涌水整治。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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