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吉卫分水岭水电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花垣县吉卫分水岭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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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花垣县吉卫分水岭水电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花垣县南部吉卫镇兰家坪村 |
建设单位 |
花垣县吉卫分水岭水电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吉卫分水岭水电站位于花垣县南部吉卫镇兰家坪村,电站于 1969年开工建设,197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总装机容量450kw,2015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改造后装机容量为875kW(1×125+1×250+1×500kW),电站为引水式电站,坝址处控制集雨面积13.4k㎡,最大坝高11m。电站主要任务为发电,无灌溉、防洪、治涝、供水和通航等要求,电站设计发电水头138m,引水流量0.85m³/s。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仅有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其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农肥,不外排。 2、水轮机安装在发电厂房内,隔声降噪;电站运行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3、生活垃圾、拦水坝拦截的漂浮物经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及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或填埋;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入密闭容器内,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4、按照工艺设计规范做好化粪池及危废暂存间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入渗。加强日常的环境管理与维护工作,同时按照事故应急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5、根据《湖南省花垣县吉卫分水岭电站“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电站采用实时流量在线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