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花垣县不独峡右电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10:18:25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花垣县不独峡右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26405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花垣县不独峡右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花垣县吉卫镇兰家坪村

建设单位

花垣县不独峡右电站(普通合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花垣县不独峡右电站无调节式引水电站,属于二级电站,流量相对稳定。2003年12月投产,原总装机容量200kW,本项目于2006年7月完成了增效扩容,现总装机275kw;组成为200kw+75kw。大坝坝址控制集雨面积90km2,不独峡右电站没有库容,要用水发电时需等待上一级水电站放水,才能发电,具体控制水量多少,由“兰家坪”水库前一级电站掌控,电站设计水头42m,坝址多年平均流量0.4m3/s,多年平均取水量为609万m3,引水流量为0.876m3/s、0.28 m3/s;年均发电量约40万kW·h,年利用20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农肥。

2、电站液态矿物油存放仓库需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的要求,采取防腐、防渗、防混处理。油库及危废暂存间需需进行防腐防渗工艺处理,管沟的防腐防渗工程应与车间地面防腐防渗工程衔接完整,避免遗留缝隙导致渗漏。

3、对闸门的液压泵组及水轮发电机组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处理,设置单独的水轮发电机房,运行时关闭门窗。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避免因管理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对某些故障的处理不当而导致设备噪声提高。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其中生活垃圾、水坝截留的漂浮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含油抹布、废油包装桶、废矿物油(润滑油、绝缘油等)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内分类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专门单位收集处理,废滤芯由厂家回收。

5、根据据《湖南省花垣县兰家坪二级(不独峡右)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整改内容要求,花垣县不独峡右电站下泄生态生态流量为 0.04m³/s,下泄生态流量出口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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