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414选矿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5 10:04:28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414选矿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23105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414选矿厂

建设地点

花垣县龙潭镇李梅村

建设单位

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414选矿厂选址于花垣县龙潭镇李梅村,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选厂主体工程等已建成,属于完善环评手续。项目选矿尾砂依托白岩湾尾矿库进行堆存,主要工程内容包括414选矿厂、服务期满后414选厂拆除工程及白岩湾尾矿库闭库工程。414选矿厂由原矿处理及运输系统、磨浮系统、脱水系统及精矿系统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1.3908公顷,选厂日处理4000吨铅锌矿。配套铅锌矿山及充填系统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做好项目营运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选矿废水随尾矿排入白岩湾尾矿库,选矿废水经尾矿库澄清后,泵回选厂回用不外排;精矿脱水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高位回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浮选工序,实现厂前回用,不外排;选厂破碎、磨矿、浮选等主要生产车间有地面冲洗水产生,各生产车间采取设置有地面冲洗水收集地沟,收集地沟水流入厂区洗车平台沉淀池中,经沉淀后泵回至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于浮选工序;项目采用旋风除尘器+水沫除尘系统除尘,通过厂区管道排至尾矿库;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尾矿库下游已建成1座500m3的平流式沉淀池,配套了回水系统,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和流量计,并与县环境监测平台联网;安装了可视装置并与矿山监测平台联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作农肥。

2、做好项目营运期间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选厂破碎车间共用1套用“自动喷雾(洒水)+旋风除尘+湿式除尘”组合方式进行除尘,水喷雾除尘可以减少70%的起尘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果一般为80%,湿式除尘采用水沫除尘方式,除尘效率可达95%以上,则总除尘效率按99%计。在破碎机进料口采用自动喷雾(或洒水)方式增加矿石的湿润度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在传送带上方设置自动喷雾设施降低传送廊道内的无组织扬尘;对各产尘点采用抽风集尘罩收尘后,再经“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做好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花垣县矿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白岩湾尾矿库限期在2022年底前闭库。本项目精矿车间洗车平台沉淀池、精矿滤水沉淀池内沉渣返回浮选车间继续浮选。初期雨水池内沉渣送至尾矿库堆存。本项目危险固废主要为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本工程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圆振动筛、胶带运输机、球磨机、浮选机、浓缩机、过滤机、风机、水泵、通风扇等,尾矿库营运期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尾矿放矿噪声和回水泵噪声,工程对这些噪声的处理主要采用消声、减振和墙体隔声等措施。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绿化;工程务期满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生态治理,土地复垦,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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