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花垣县东乐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2 17:07:50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不予批准《花垣县东乐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23105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花垣县东乐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花垣县补抽乡大坳村

建设单位

花垣县东乐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花垣县东乐电站(原名为花垣县兰家坪三级电站)为引水式电站,无调节库容,位于湖南省花垣县补抽乡大坳村,属张刀河流域。2018年建成投产,总装机480(320 kW+160 kW)。工程以发电为主,无灌溉、供水、航运功能。项目坝址处集雨面积50km2 ,最大坝高2m。电站设计发电水头76m,引用流量1.38m3/s。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农肥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布置在具有隔声效果的生产车间内,远离厂界布置,主要设备设置减震基础,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其中生活垃圾、水坝截留的漂浮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含油抹布、废油包装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内分类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专门单位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建设运行后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生物的生存环境,但这种过程是很长的,影响也只是局部的,不会造成根本性的改变,因而项目建设对当地陆生植物造成的影响较小。在保证一定的生态泄流量前提下,当前水电站运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在电站发电情况下,花垣县东乐电站下泄生态基流不小于为0.04m3/s,项目整改后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仪,通过生态机组下泄生态基流,确保生态放水满足坝后段生态需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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