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

吉首市太平乡马头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1 11:25:28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吉首市太平乡马头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23105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吉首市太平乡马头水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吉首市太平乡马头村

建设单位

吉首市太平乡马头水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吉首市太平乡马头水电站,位于武水流域峒河一级支流司马河,太平乡马头村,原马头水电站修建于1978年,后被洪水冲坏,2003年本项目建设单位租赁乡属马头大坝,并在原站房旧址修建站房,2004年投产运行,引水式发电,装机容量1251×125kW本项目拦水坝运行责任主体为太平乡人民政府;坝址处集雨面积222km2属于溢流坝,控制总库容65.2m3,径流式,无调节,最大坝高7.5m,以发电为主。设计发电水头5m,引用流量3.13m3/s,取水量3316m3/a;退水量3316m3/a;年均发电40万度,为私营企业,现正常运行。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发电采用引水方式。本电站建成后,项目拦河坝高为7.5m,仅形成壅水区,电站引水发电将使吉首市太平乡马头水电站厂址与拦河坝坝址之间河段水量减少;减水河段的水文情势发生变化,在减水河段内水量只有坝顶溢流的水及电站弃水,与原天然河道相比,该河段水流流速降低、水深变浅。为了保证下游河道的生态流量,拦河坝下泄生态基流不小于为0.67m3/s本项目设置有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同时,太平乡马头水电站大坝中部有冲沙孔,能下泄生态流量,电站为无调节的溢流坝,根据上游来水及坝上实测水位情况,优化调度运行,发电引水后,坝上溢流水深需超过0.03m。不能满足坝上溢流水深0.03m时,停止电站引水,来水从溢流坝及冲沙孔下泄。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雨水通过项目区雨水沟排入司马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本电站实际情况,项目运行期间,劳动定员1人,为周边就近居民,站区内不设置食宿,故运营期间,本项目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发电机组运行将会产生噪声,在采取隔声、吸声处理等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噪声,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外环境的有效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打捞垃圾、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打捞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为水利类工程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9)中的评价要求,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结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及地理单元作为参照边界确定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范围:项目拦河坝到发电厂房河段水生、陆生系统。项目区域以乔灌林地为主,评价区内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坝址和项目周边人类活动较弱。电站建设运行后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生物的生存环境,但这种过程是很长的,影响也只是局部的,不会造成根本性的改变,因而项目建设对当地陆生植物造成的影响较小。在保证一定的生态泄流量前提下,当前水电站运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在电站发电情况下,本项目折合流量0.67m3/s下泄以作为减水段生态环境用水电;本项目已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太平乡马头水电站大坝中部有冲沙孔,能下泄生态流量,电站为无调节的溢流坝,根据上游来水及坝上实测水位情况,优化调度运行,发电引水后,坝上溢流水深需超过0.03m。不能满足坝上溢流水深0.03m时,停止电站引水,来水从溢流坝及冲沙孔下泄综上,经采取生态保护性措施后,本工程对目前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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