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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2025年05月20日 11时31分
  • 来源:



州环案复〔2025〕第1号A类

                              是否公开:是       


州水利局:

向文波、雷佳鼎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州域河道砂石资源有序利用积极拓展财政增收渠道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二、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河道采砂规划是实施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三、疏通河道可以减轻泥沙对河道下游的淤积,增加河道行洪断面和泄洪能力,改善水质,增加财政收入。我局对符合《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划要求的砂石开采项目予以支持。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在正式答复政协委员时参考。

签发领导:向  忠

承办人员:张  森

联系电话:15580685378、0743-8231052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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