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办案单位及人员: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吴强、刘洋
当 事 人:吉首市人民医院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2022年7月8日,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卫健局对位于吉首市乾州办事处燕子岩路28号的湘西仁新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湘西仁新医院新建项目进行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处于营运状态,涉嫌未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2022年7月13日,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对湘西仁新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湘西仁新医院新建项目进行了详细调查,对现场进行了照相取证,制作了现场文书并对该公司院长田宗铭、尚健进行了调查询问。最终查明,湘西仁新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案件处理结果:责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罚款1.089万元。
典型意义:州生态环境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与传统监管模式相比,主要体现以下特色:一是开展综合执法,大幅度减少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权责清单,促进依法全面履责;三是引入风险和信用评价,确定监管重点,促进科学履责;四是整合质监业务数据,强化“一企一册”管理,构建企业责任清单;五是统筹协调监管和技术力量,加强技术支持,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效果;六是编制现场操作指南,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质监业务综合执法能力;七是建设权力清单管理系统,规范行政职权运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为切实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过程中,基层执法人员能够明确权责,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大数据平台完成与“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对接。实施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可以登录系统及时查询每一项法定职权的依据、内容、层级以及调整情况,极大地方便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