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星泓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8月3日申请“红星·爱琴海城市广场(二期)玫瑰天街项目”竣工验收认可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十九条第二款、《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297号)第十七条规定,决定予以认可,意见如下:
依据我办对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批复文件(州防易费批〔2018〕7号),报建时为4栋建筑(5-8#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地面)34983.75平方米,应缴费防空地下室面积1749.19平方米,已按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壹佰伍拾陆万柒仟贰佰柒拾肆元整(¥1567274.00)。
按《测量成果报告书》出具建筑面积,经核实已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同意办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及不动产权登记。
湘西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