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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月报2013年四期

  • 2013年07月24日 15时27分
  • 来源:州环境监察支队

2013724

 

·本级动态

 

州环境监察支队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0135月以来,州环境监察支队开展了环境隐患整治排查专项督查行动,对在现场督查发现的造成酉水流域水质异常的保靖县锌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轩华锌业有限公司、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靖建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违反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湘西州金成混泥土有限责任公司、保靖县洞口选矿厂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直接实施了行政处罚。

                                       (黎 超)

 

 


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电解行酸浸渣(库)

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督办会

 

    2013621日上午九点半,在州政府二会议室州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电解锌酸浸渣(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督办会,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云、州政府副秘书长周新春,州环保局、州经信委、州安监局、州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保靖县、花垣县、吉首市分管副县市长、环保局局长、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上保靖县、花垣县、吉首市政府分别汇报了本县电解锌酸浸渣(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实施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州环保局马军局长和张健副局长分别通报了省环保厅的整治要求和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湘西自治州电解锌酸浸渣场(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方案》。

最后周云副州长做出总结,要求:1、要进一步提高全州电解锌酸浸渣场(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的认识;2、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并明确相关县市主要负责人为电解锌酸浸渣场(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3、要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措施。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职能部门强化监管、服务指导和部门联动工作。

 

                                           (黎 超)

 

 

全州电解锰渣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启动

 

近期,通过环保部门的专项排查发现全州51个电解锰渣库中的41个存在突出的环境风险隐患:吉首天天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振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靖县天和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泸溪县金旭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县昊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37个电解锰渣场(库)和4个无业主电解锰渣库。针对41个电解锰渣库所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州人民政府安排,湘西自治州环保局已起草下发了《湘西自治州电解锰渣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根据《方案》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如下:

1、制定方案阶段:2013710日—720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办公室备案。

 2.整治攻坚阶段2013720日—2014420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电解锰渣库环境污染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3.验收总结阶段:2014420日—520

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后督察,并对企业整改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建立专项排查整治台账,全面总结本辖区开展电解锰渣库环境污染整治活动情况,于2014420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办公室。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州验收组对各县市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州人民政府。

 

                                             (刘 军)

 

·工作动态

 

 州环保局开展保靖县环境安全

专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2013627日州环保局张健副局长带领州环境监察支队、保靖县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保靖县清水坪镇盛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检查中发现保靖县盛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从2010年停产至今,公司主要生产电解金属锌产品。公司有电解锌酸浸渣违规露天堆放的现象,公司存放酸浸渣的库棚存在漏雨问题,雨污分流系统未按要求设置,临近厂区有一条小河,酸浸渣中重金属,镉、铅等会逢雨将流入小河,污染水体,下游的饮用水源造成安全隐患

张健副局长要求公司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条例的要求对露天堆放的电解锌酸浸渣进行清运,对存放酸浸渣的库棚漏雨的地方进行维修,完善雨污分流系统。要求保靖县环保局加强对保靖县盛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现场环境监察、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企业污染现状,确保周边水质安全。

 

                                            (毛卫华)

 

·县市动态

 省环境监察总队在花垣组织对污染源

在线监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近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凡队长来到花垣县组织对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凡总队长在检查中要求,各相关企业要认真检查在线监控的各项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保证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转。对于存在问题的,必须及时作出整改。所有企业必须在920日之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维护、检修等工作,由花垣县环保局负责督促企业执行到位。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湖南省环保厅将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处罚。各企业代表签署了整治承诺书。

    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环保局及各县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花垣县环保局)

 

 泸溪县出台电解锰尾矿库

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

 

    2013613日,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泸溪县电解锰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标志着泸溪县电解锰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泸溪县现有13座在用和停用的电解锰尾矿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和安全隐患。此次整治工作的目标是保留泸溪县工业园和金旭公司工业园2座电解锰尾矿库,按照环保和安监的要求加强管理,督促其尽快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措施。其余按照环保和安监的要求实施闭库,从根本上消除环境和安全隐患。整治时间是从2013年起,根据各电解锰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期分批进行整治,争取2017年完成全县13座电解锰尾矿库的整治任务。

    为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泸溪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向子照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解锰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了整治工作办公室,明确了县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经信部门、武溪工业园区及武溪镇、浦市镇、白沙镇、洗溪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了治理资金来源,制定了检查和验收程序,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泸溪县监察大队)

  • 作者:州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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