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现就商务部、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局《关于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对省商务部门定点本地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回收企业名单见附件1),检查情况按《湖南省承担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情况登记表》要求填表登记(见附件2)对存在环保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我厅。
二、对申请报废以旧换新的黄标机动车做一次性检测认定工作,办理出示黄标车认可证明文件,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三、请各地于元月2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电话及情况登记表等报我厅污染管理处,并在办理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中按《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已传真各市州局)。
联系人:污染管理处 高庆祥
电 话:0731—85698080
附件:1、湖南省承担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一览表
2、湖南省承担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