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了解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环境形势,准确把握我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状况,国务院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对全面掌握我州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湘西自治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