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众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3000吨/年钒氮合金及新建1000吨/年钒铝合金项目(第一期扩建1000吨/年钒氮合金项目验收)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 11月22日-2017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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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湖南众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3000吨/年钒氮合金及新建1000吨/年钒铝合金项目(第一期扩建1000吨/年钒氮合金项目验收) |
泸溪县武溪工业园内 |
湖南众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乾诚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561.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项目建设第一期工程1000吨钒氮合金生产线一条。 |
1、废水:本项目冷却水采用冷却塔+循环水池进行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项目的公共设施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专门的管道用于园区绿化的浇灌。车间地面拖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对其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底部沉渣定期清掏晒干后回用于生产线。厂区内环保设施均设置了清晰的标识牌。 2、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对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进行收集,布袋除尘器主要设置在破碎机尾部,收集后的粉尘可直接回用于项目生产线,项目的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固废:项目固体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装桶、袋及生产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包装桶、袋收集于暂存间,定期由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利用。 4、噪声: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制氮机组、振动筛、冷却塔风机及各类水泵等。对噪声源采取合理的布局,隔声、消声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5、环境管理:企业的总经理主管环保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了安环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考核工作,专职环保管理人员1人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工作,专业操作人员2人,负责公司的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建立了运行台账,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并进行了培训,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
本项目的公众调查在现场验收监测期间进行,采取随机走访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共发放12份调查表,收回12份,其中个人调查表10份,团体调查表2份,受调查对象为泸溪县群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厂区附近居民。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对被调查对象的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所有被调查对象对本项目的环保执行情况、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