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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13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 2017年09月13日 09时21分
  • 来源:环评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花垣县民乐矿区兴银锰矿(锰矿E采区)9t/a资源开发整合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913日-20179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43-8224055

    真:0743-8263320

  通讯地址: 湖南省吉首市文心路1

    编:4160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花垣县民乐矿区兴银锰矿(锰矿E采区)9t/a资源开发整合项目

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民乐镇

 

花垣县兴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项目于20158月由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6219日,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州环评[201614号文予以批复。本项目实际投资总额131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61万元,占1.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山利用现有的6个矿硐,开采整合后矿界范围内锰矿。对地面生产设施进行维修和完善,对相应完善环保设施。

1、矿坪与山体交界处修建了截洪沟和排水沟,矿坪外侧地表径流直接排放,矿坪淋滤水经排水沟收集经沉淀池后由管网送民乐污水厂处理;

2、修建了初期雨水收集池;

4、修建了调节池,矿洞涌水经收集后经管网输送至民乐污水处理厂处理;

5、民乐污水处理厂已恢复运营,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转并已与州县环保部门监管平台并网;

6、验收监测期间,民乐污水处理厂出口各监测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7、民乐污水处理厂由花垣县民乐矿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污水厂运行管理制度。

8、原有的6个废石堆场已修建排水设施、下游设置了挡土墙并进行了覆土。

9、采矿废石部分回填采空区,部分铺填运输道路利用,其他进废石堆场。

10、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已在州环保局备案登记。

  • 作者: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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