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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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湖南三立集团开支尾矿库技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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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龙潭镇开支村附近 |
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9万元。项目生产总规模为日处理铅锌矿石2600吨,其中包括大弘选矿厂(800t/d)、长丰选矿厂(1800t/d)。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 |
1、厂区给排水管网设置较规范,生产取水口安装了流量计,选矿废水排入尾砂库,经沉淀后泵回选厂高位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2、项目尾矿库的设计、施工单位均具备相应资质,并已通过安监局验收;工程尾矿库进行了防渗漏处理,尾矿库周边修建了防洪沟;每个坝外修建了渗漏液收集池(容积2000m3),渗漏液经泵抽至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利用地理位置进行隔声降噪。 4、工程固体废物为选矿尾砂,通过管道输送到尾矿库内堆存;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按其性质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企业建立了较健全的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人员管理尾矿库,24小时当班值守,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安排专人管理环保设施,以确保各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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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公众调查在现场验收监测期间进行,采取随机走访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龙潭镇开支村及项目周边居民,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11份,收回11份,所有调查对象对该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为100%。 经向当地环保部门了解,该项目在建设、试运营期间未收到环保方面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