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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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花垣县市政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龙潭镇开支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验收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花垣县市政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龙潭镇开支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 |
花垣县龙潭镇开支村 |
花垣县市政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4%。开支选厂生产规模为日处理铅锌矿石2400吨,其尾矿库总库容350万m3,已使用约20万m3,剩余库容约330万m3,还可以继续使用7.7年。尾矿库总坝高59.8m,为四等尾矿库,最终标高565m。 |
1、已完成规范建设生产给、排水管网和生产取水口流量计,选矿废水排入尾砂库,经沉淀后泵回选厂循环使用,不外排,尾砂库排洪系统:采用排水斜槽+排洪管+排水明沟排洪。 2、完成完善精矿沥水收集回用措施,严禁沥水进入尾砂库,矿石运输车辆加盖篷布。 3、整改完成规范排渣管网,严防跑、冒、滴、漏。 4、完成库内积水排水孔、排洪斜槽,防止带渣外排。 5、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渣库及安全运行;根据应急预案配置了事故应急设施。 |
工程的公众调查在现场验收监测期间进行,采取随机走访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项目周边体单位及居民,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22份,收回22份,所有调查对象对该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为100%。 经向当地环保部门了解,该项目在建设、试运营期间未收到环保方面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