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诚信宏达·吉凤家园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2 月 3日-2015年2 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43-822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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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新桥路87号
邮 编:4160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湖南诚信宏达·吉凤家园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
吉首市吉凤经济开发区湘西职院旁 |
湖南省诚信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
工程总建筑面积79220.55平方米,共4栋楼12个单元(9层、17层),总套房数为546套,门面24个,并配套相应的雨污分流管网、化粪池(共6个,其中5个容积为60m3;1个容积为81.25m3)和垃圾收集站(容积37.4m²)。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吉首市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乾州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居民厨房油烟:均经过统一烟道( 3、生活垃圾:每天由保洁人员清理至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站( |
工程的公众调查在现场验收监测期间进行,采取随机走访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吉凤街道双河社区、湘西经济开发区商务局、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及受影响的居民,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13份,收回13份,有效率为100%。 所有调查对象对工程环保工作的总体态度基本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