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湘西州兴森实业公司在吉首市武陵东路98号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43-826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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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吉首市新桥路87号
邮 编:4160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湘西州兴森实业公司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
吉首市武陵东路98号 |
湘西州兴森实业公司 |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
湘西州兴森实业公司投资1038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在吉首市武陵东路98号新建占地面积 |
1、项目区内有排污管网,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3、根据吉首市环保局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监察记录表,施工期环境保护基本符合要求。 |
环境影响登记表验收项目,污染相对较轻,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