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43-8224055
传 真:0743-8263320
通讯地址: 湖南省吉首市新桥路87号
邮 编:4160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草潭七层岩水电站建设项目 |
古丈县岩头寨镇草潭村七层岩 |
古丈县丰达水力资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 |
项目位于草圹河上,地处古丈县岩头寨镇草潭村文家湾组下游 |
1、电站办公楼不设厕所,2名办公人员均使用当地村民家旱厕,办公楼不产生生活污水;电站机械设备产生的含油废水处理:产生量少,用面粉或干布吸收后,定期转运至古丈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2、电站方签订了增殖放流承诺书,承诺在2014-2016年连续三年内,每年在县畜牧水产局的监督指导下,放流1万元以上大规格鱼种,并由当地公证部门公证执行;生态基流问题,电站已设置了1个直径为 3、目前电站施工场地已填平,其上已经自然生长出了当地常见的杂草等植被,施工遗迹已基本恢复。 4、该项目所需土料很少,没有设置专门的土料场,所需土料均利用开挖弃料,设置了1个弃渣场,现场调查弃渣场修建了挡土墙、排水孔,并已覆土,其上已经自然生长出了当地常见的杂草等植被,目前,已处于较稳定的状态。项目建设了垃圾箱和一个垃圾焚烧收集池,对生活垃圾及河道浮渣进行集中分类收集,定期进行焚烧处置。 5、该电站在建设期和试运行期间,库区和坝址上下游未发现因本项目建设引起的裸露山体、岸坡,也未发生过严重的塌岸现象和水土流失事件。项目涉及占地、搬迁村民4户,均已补偿、安置到位。 |
工程的公众调查在现场验收监测期间进行,采取随机走访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岩头寨镇人民政府、草潭村村民委员会及周围居民,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12份,收回12份,所有调查对象对工程环保执行情况、建设总体态度满意。 经向当地环保部门了解,该项目在建设、试运营期间未收到环保方面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