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泸溪县金利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硫酸生产线烟气外泄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15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利剑” 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泸溪县金利化工有限公司硫酸1号生产线在生产调试过程中转换器发生烟气泄漏情况,在发现该情况后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开展现场勘察,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对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并调取企业营业执照、环评及验收等相关资料。根据掌握的违法事实和证据材料,决定对泸溪县金利化工有限公司硫酸生产线烟气外泄问题进行立案。
案件查处: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立即停止硫酸生产线(1号线)的调试生产,查明烟气泄漏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烟气外泄,确保环境安全;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典型意义:该起违法行为表现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安全意识淡薄,日常管理不规范,不注意对管道、设备的维护保养,造成在生产调试过程中转换器出现漏点,造成烟气泄漏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是警示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压实人员责任,落实应急措施,在企业生产中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个生产环节的环境安全隐患预防到位、措施到位、消除到位,全面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