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湘西州环境保护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14 00:00:00 字体大小:
  
    2010年,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州有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紧紧围绕环保工作重点、热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紧密联系环保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要求,局党组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继续加强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及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制,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实行政务公开各项措施提供人力物力支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局机关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局属机构评比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全州环保系统特别是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切实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程序。为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我们在原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上作了相应的调整,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在排污收费、环评审批、排污费补助资金的落实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补充了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的运作内容。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投诉管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创新民主评议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完善提高,真正形成一个群众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系统监督,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制约互动体系,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长期、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在思路上基本实现“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内容上基本实现“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在方法上基本实现“单向公开”向“互动公开”转变。

    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规范。我局下发了《州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物,以及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已列入了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工作和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全面的疏理和明确,内容主要涉及部门职责等等11个方面。通过规范内容,使公开内容实现联通,上下统一,真正做到公开内容合法、完整、规范、真实、统一、有效。进一步充实行政机关内部重点内容的公开,对机构设置;行政许可;规划管理;科技标准;污染控制;环境监察;环境信访;环保服务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进展及完成情况等都列入公开事项。做到办公透明、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

    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编制出《政务公开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四是公开效果更加明显。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的推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通过各个项目的公开,使群众增加了明白程度:公开政策法规,让群众明白哪些能办,哪些不能办;公开收(免)费标准及依据,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公开办事结果,明白办事是否公正;公开部门职责,明白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明白承办人是否按规定办事;公开服务承诺,明白服务标准;公开承办人,明白责任人;公开联系电话,明白沟通方式;公开监督人员名单,明白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渠道;公开廉政规定,明白工作纪律。从而保证了群众知情权,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了条件,拆掉了干部群众间的“隔心墙”,架起了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州环境保护局信息网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实现网上信息传输。

    二是在州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环保服务窗口,将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印成“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摆放或上墙,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环保部门的职能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三是注重有效发挥广播、电视台和报纸等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墙或公开栏。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的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政策咨询、发放各种宣传品,开展“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等,努力营造宣传声势。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达到了“政策宣传不漏一人,政策解释不错一人”,使群众了解环保政策,理解环保政策,掌握环保政策

    四是建立公众与环保的有效沟通渠道。通过开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开辟环境信访绿色通道等方式建立与公众的有效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鼓励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五是加强行政许可的公众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推行公众参与制度,让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之中,有效的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我局的各项工作更加有序、规范、合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了部门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办事效率的提高; 三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政府部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改善了形象风貌,促进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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