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郑 超 | |
职 务: |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 |
工作职责: | 负责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分管土壤和自然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联系保靖县。 | |
个人简介: |
2004.09--2008.07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2008.09--2011.07 湖南农业大学土地资源利用与信息技术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农学硕士学位 2011.07--2013.11 湖南省宁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干部 2013.11--2015.06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15.06--2017.07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节水农业科副科长 2017.07--2017.12 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副科长 2017.12--2019.06 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重金属污染防治科科长 2019.06--2020.07 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重金属污染防治科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2020.07--2020.09 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重金属污染防治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0.09--2022.06 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一级主任科员 2022.06--2022.08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提名任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2.08--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