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张卫华 | |
职 务: |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工作职责: | 负责环境应急、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州突改办日常工作。分管生态监测科、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州突改办,联系古丈县。 | |
个人简介: |
姓名:张卫华,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70年1月,籍贯:湖南沅陵,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1993.08--2000.11 州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干部 (其间: 1992.09--1995.12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大专学习) 2000.11--2001.05 州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2001.05--2003.07 州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3.07--2005.07 州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正科级) (其间:1999.09--2003.07吉首大学经济法专业自考本科学习) 2005.07--2010.05 州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其间:2009.06--2009.12挂任州信访局专职督查督办员) 2010.05--2010.08 州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组干科科长 2010.08--2011.02 州司法局副调研员、政治部副主任、组干科科长 2011.02--2016.02 州司法局副调研员 (其间:2013.07--2016.02挂职任龙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02--2016.03 泸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2016.03--2016.05 泸溪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 2016.05--2016.09 泸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09--2020.05 古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0.05--2021.07 古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2021.07--2021.10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2021.10--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