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华
姓  名: 张卫华
职  务: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 负责环境应急、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监管、州突改办日常工作。分管生态监测科、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州突改办,联系古丈县。
个人简介:

姓名:张卫华,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70年1月,籍贯:湖南沅陵,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1993.08--2000.11  州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干部

(其间: 1992.09--1995.12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大专学习)

2000.11--2001.05  州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2001.05--2003.07  州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3.07--2005.07  州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正科级)

(其间:1999.09--2003.07吉首大学经济法专业自考本科学习)

2005.07--2010.05  州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其间:2009.06--2009.12挂任州信访局专职督查督办员)

2010.05--2010.08  州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组干科科长

2010.08--2011.02  州司法局副调研员、政治部副主任、组干科科长

2011.02--2016.02  州司法局副调研员

(其间:2013.07--2016.02挂职任龙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02--2016.03  泸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候选人

2016.03--2016.05  泸溪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

2016.05--2016.09  泸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09--2020.05  古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0.05--2021.07  古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2021.07--2021.10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2021.10--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